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制度

时间:2017年06月03日 00:00   来源:材料学院    阅读量:


一、为进一步规范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接收的预备党员,应及时编入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培养教育与考察。


三、对预备党员教育的重点是进一步帮助他们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真正从思想上入党。重点教育预备党员改进入党时党组织和党员提出的存在的缺点与不足。


四、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院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党委派人参加由党支部举行的宣誓仪式。


五、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继续作为培养联系人,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进行深入细致的考察,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教育。每半年将培养考察情况登记到《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上。入党介绍人因毕业、调离等原因离开学校的,由党支部另行指派专人负责培养考察。


六、预备党员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每学期向所在党支部提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应及时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


七、党支部应及时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要对预备党员提出明确要求,对其存在的缺点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正。


八、预备党员要按照有关制度认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生活的基本训练。


九、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一个月之内,支部应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有问题需要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的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十、预备党员有下列情况的,要延长预备期,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


1、入党时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在预备期进步不大,但本人愿意继续锻炼提高,经过培养教育,可能较快达到党员标准的;


2、预备期间,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出现一些缺点毛病,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但经组织指出后愿意改正的。如违反校规校纪或社会公德、大学生行为规范,情节轻微的;


3、预备期间犯了一般性错误,虽有检查认识,但需要继续教育和考察的。如学习态度不端正,一学期内挂科1-2门(含)的;


4、入党前犯有较严重错误,入党时隐瞒,入党后很快主动交待,认识深刻,并在预备期间表现很好,党组织根据其错误性质的情况,经认真讨论,认为可留在党内继续考察教育的;


5、工作积极,不怕困难,开拓进取,并做出一定成绩,但是思想作风上存在骄傲自满、强迫命令、脱离群众等严重的缺点,经教育愿意改正的;


6、入党时基本不具备党员条件,但又没有严重错误,入党后有明显进步,虽然尚未达到党员标准,但经过教育可以较快具备党员条件的;


7、有其它情况影响预备党员转正,党组织认为需要继续教育和考察的。如无故缺席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的;无故不缴纳党费的


十一、预备党员有下列情况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1、违反校规校纪或社会公德、大学生行为规范,情节严重,败坏党员形象的;


2、不服从组织安排,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3、无故缺席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2次及以上,经教育仍不改正者;


4、无故不缴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者;


5、一学期内挂科3门及以上者。


6、其他情况影响党员形象,党组织认为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


十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十三、院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十四、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将其《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培养考察材料等及时归入本人党员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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