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突出对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的培养,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校设立“伟人之托”奖助学金。为充分发挥“伟人之托”奖助学金的激励作用,现将2020年湘潭大学“伟人之托”奖助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上进,成绩优异;
3.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
4.无欠缴学费情况,无违反校纪校规情况,无受纪律处分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获得湘潭大学“伟人之托”奖助学金:
(1)有不诚信记录,如考试舞弊、申请材料不实等;
(2)无故欠缴学费者;
(3)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情形者。
6.当年度获得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或社会资助奖(金桂奖助学金、新华联教育基金、京东奖助学金)其中任意一项(不包括学年综合奖学金(含励志奖)、国家助学金)者,自获奖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参评“伟人之托”奖助学金;
7.同时符合奖助学金申请条件者,每人仅限申请一项,不可重复申请。
二、奖项评选条件及资助金额
(一)学业奖(金额4000元/人)
1.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2017、2018、2019级在籍本科生
2.申请条件(符合其一即可,下同)
(1)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学年成绩(2019年9月-2020年7月)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且无挂科记录;
(2)积极参加学科知识竞赛和科研创新活动,学年内获得省级及以上学科知识竞赛奖励或主持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者;
(3)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模范;
(4)有突出贡献者。
(二)励志奖(金额1000元/人)
1.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2018、2019级在籍本科生
2.申请条件
(1)学习成绩进步明显,本学年与上学年比较,或者本学年内两个学期比较,必修课程平均绩点或平均成绩进步名次达本专业人数15%及以上或进步名次在10名及以上者;
(2)一学期应修但未修完学分(不含重修重考)比上一学期减少8个及以上(或按学年减少16个及以上);
(3)学年内必修课单科成绩有2门及以上排在同年级该科成绩第一名;
(4)满足以上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助学金(金额2000元/人)
1.评选对象
我院全体全日制家庭困难在籍本科生(非入库学生可参评,满足要求即可)
2.申请条件
家庭经济情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
(3)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4)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7)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者。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1.纸质档材料:《2020年湘潭大学“伟人之托”奖助学金申请表》 (见附件一)一份并附相关材料复印件(成绩报表、上学年成绩单、四六级证书等其他荣誉证书);申请励志奖的同学需要额外提交本学年和上学年或者上学年上学期和下学期的成绩单复印件及成绩排名复印件;申请助学金的同学需要额外提交家庭困难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
2.电子档材料:《2020年湘潭大学“伟人之托”奖助学金申请表》、《2020年湘潭大学“伟人之托”奖助学金汇总表》(见附件二);
3.材料要求:
(1)请严格按照表格要求填写信息,不得更改表格格式,纸质档材料除签字、日期和班主任意见外,其余信息均为电脑录入打印(“申请奖项”与“家庭户口”栏可手写打钩),申请理由不少于100字,请务必保证信息真实完整;
(2)纸质档材料请各班班长收集汇总好后于12月4日12:40-13:50交至金瀚林8栋319,电子档材料请各班班长于2020年12月2日晚22:00前收集汇总好以压缩包的形式发至生活部副部长肖骁邮箱(1286733942@qq.com),并注明好班级信息(如:19新二“伟人之托”奖助学金),逾期不候,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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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