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菠菜广告投放平台“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及复试实施方案

时间:2022年12月01日 16:09   来源:    阅读量:


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

2. 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的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

3.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 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管理机构

1. 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全面负责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具体组成:

组长:院长

副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博士学位点负责人

成员:博士生导师代表

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 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对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

专业复试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有学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须为复试小组成员,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专业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商讨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复试小组成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试工作,可书面委托其他人代为参加。

三、复试方式和时间

1. 硕博连读考生复试方式:

(1) 复试采取综合面试(PPT汇报)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综合知识”“科研成果”“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外语能力”等方面。

(2) 考生PPT讲解汇报时间20分钟左右,对个人基本情况、现有课题研究方向、科研成果、攻读博士设想及研究计划、预期研究成果等进行展示,并口头回答复试组成员提出的问题。

(3) 复试工作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给考生综合面试评分,总分100分。

2.“申请-考核制”考生复试方式

(1) “申请-考核制”考生综合面试方式同硕博连读考生一致。

(2) “申请考核制”考生须进行《专业英语》和《材料科学基础》两门专业课的考核(由于疫情原因,该考试采用口答形式,在复试面试中进行,满分均为100分)。

3. 考生报名材料按《湘潭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按顺序整理好,并于2022126日前提交到或者邮寄到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湘潭大学材料学院B313办公室,喻老师收,博士复试QQ群:523423226学院审核考生报名材料盖章后,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通过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的考生才能进入学院的复试,复试前三天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

4. 复试面试时间为20221222日上午9点开始,地点:材料楼B309

5. 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考生应按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前来复试,逾期视作放弃复试资格。

6. 思想政治情况考核: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附件1,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进行审查。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 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发表的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录取

1. 成绩的计算方法

1)“硕博连读”考生成绩计算方法:复试面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给考生综合面试评分,总分100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总成绩。

2)“申请考核制”考生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百分制)=“专业英语”×25%+“材料科学基础”×25%+“综合面试”×50%。(复试面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给考生综合面试评分,总分100分,取算术平均值为综合面试成绩。)

3)复试成绩(含各复试科目和复试总成绩)不合格或者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分别按照报考同一导师考生的总成绩进行综合排名,结合报考导师当年的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5)拟录取名单由学院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

五、监督管理

对招生录取过程有异议的考生,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申诉。

监督电话: 0731-58298119    材料院招生办:0731-58298498

六、体检

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及以上,复试前三个月内均可)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七、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学院联系方式:0731-58298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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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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