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湘潭大学关于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的通知》等上级推免文件要求,现就我院关于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学院推免复试录取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王金斌
副组长:马增胜
成员:孙立忠、尹付成、唐明华、林建国、谢淑红、齐福刚、朱旺
职责: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推免复试、录取和疫情防控工作
2、学院推免复试监督小组
组长:胡义伟
副组长:马增胜
职责:负责学院推免复试过程,包括疫情防控工作在内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3、学院学科专业推免复试小组
组长:各学科研究生导师代表
组员:各学科研究生导师代表
职责:具体实施学科专业的推免复试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申请条件
1、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学术规范。
2、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本科毕业专业与我院推荐免试申请专业相同或者相近。
三、接收推免类型、专业、人数
我院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专业均可接收硕士推免生。学院各专业接收推免生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该专业招生计划的50%,招生专业参见我校2022年招生专业目录,最终以我校公布的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四、奖励政策(以当年执行奖助学金文件为准)
1、硕士推免生第一学年可优先享受学校特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后两年参照学院学业奖学金分配方案确定)和助学金(6000元/年)。学校优先提供硕士推免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
2、硕士推免生可优先选择学科专业和指导教师,优先列入研究生创新项目计划支持,优先推荐到国内外知名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优先推荐本校硕博连读等。
3、优秀硕士推免生还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研究生高水平科研奖励、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生暑期调研实践项目等。
五、申请程序
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tm)中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名或联系材料学院预报名(联系方式见附件1)。
2、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至学院: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等证书或成绩单);
(3)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1份(附件2);
(4)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论文提供封面及首页,没有可不提供);
(5)各类获奖、资格证书等体现自身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材料(没有可不提供)。
(6)菠菜广告投放平台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1份(模板见附件1)
以上材料请在推免系统开通前发送至邮箱:喻老师 553020078@qq.com
六、复试
复试由学院组织,复试时间、内容、具体安排由学院另行通知,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所有复试工作须在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
七、录取
1、录取要求
(1)我院根据招生计划、申请者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学术诚信表现、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对复试成绩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和被我校认定为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3)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推荐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2、注意事项:
(1)所有推免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系统内收到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接收录取,否则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
(2)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同时须在入学报到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八、监督和复议
1、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和研究生院和学院推免复试监督小组进行全面监督。
2、有直系亲属报考的,相关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本次接收推免生工作。
3、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生如对公示名单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者E-mail与学校或者学院进行联系。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2、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资格。
联系电话:0731-58298498(材料学院研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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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5日